为加强对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,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,12月14日下午,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在市交警支队会议室召开“全市校车集中整治部署会”,全面部署对全市中小学校(幼儿园)校车安全排查整治工作。
整治中,市公安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市接送学生的校车集中摸底排查,通过摸底,掌握校车的基本情况,逐一建立档案,并通过定人、定校、定车的形式,督促学校对各自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。同时规定驾驶校车的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,且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和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。根据规定,交警部门将与所辖中小学校签订《学校幼儿园用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》,并按省公安厅的统一规定,在学生接送车车身两侧中间靠驾驶室位置、前部车窗下中间位置和后部车窗下左边喷涂“学生接送车”字样。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控,坚决防止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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