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,自今年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以来,全市公安机关共缴获炸药5.5公斤、雷管12枚、枪支13支、子弹241发、管制刀具14把,取得了丰硕战果。

据了解,今年以来,全市公安机关共检查民爆物品使用单位56家,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7处,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,其中,整改到位16处。

采访中,记者还获悉,1996年前,公民购买猎枪和气步枪,公安机关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持枪证。但1996年7月5日颁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后,与以前的枪支管理法规有所不同,可目前还有不少市民不了解。
为此,我市公安机关告知市民新的枪支管理法。可以配置猎枪和气步枪的人员为,在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猎区、牧区内的猎民和牧民,确实因狩猎和护牧需求的可配置猎枪。同时,开展射击游艺活动的个人,经公安机关批准,可配置口径不超出4.5MM的气步枪。
个人保管、使用猎枪和气步枪时,要妥善保管枪支,确保枪支安全,猎民和牧民配置的猎枪不能携带出猎区和牧区。此外,所配枪支不能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和转卖。
警方在此还特别指出,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储存、持有的军用枪、射击运动枪、猎枪、麻醉注射枪、气枪、火药枪、催泪枪、仿真枪等各类枪支和弹药,均属非法枪支弹药。对非法枪支弹药,一律由公安机关收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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