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电捕鱼严重破坏水资源,而且危险性极大,因而受到了有关法律的严令禁止。近日,在浮梁县瑶里镇东埠村就发生一起因电捕鱼而造成的惨剧。

今年31岁的陈志辉家住瑶里镇东埠村,在村里有不少人都用电捕鱼。前几天他也从集市上购买了一套电捕鱼设备,在家门口的河边捕鱼补贴家用。23日下午,陈志辉像往常一样背上电瓶,来到河边下水捕鱼,然而就在他打开电源一瞬间,在水中发生了意外,最早发现陈志辉出事的是在河边放牛的外甥女熊文清。

随后,陈志辉的父亲和几名村民赶到了现场,下到水中救人。
陈志辉死后,家中人把所有的疑点都集中在那套电鱼设备上,这套捕鱼设施十分简单,一个汽车上的电瓶再加一个电流转换器,一根中间穿有铁丝的竹杆,通过竹杆上的一个把手,就可以启动电流在水中电鱼,但不幸的是这套装备并没有电到鱼,反而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给带走了。

家中的亲友很快向渔业部门反映了此事,希望有关部门能查处卖给陈志辉捕鱼设备的店铺,不要让悲剧再度发生,28日上午,渔业部门工作人员来到陈志辉家,家人所说的购买设备的商店,然而却并未发现任何相关设施,由于陈志辉购买电鱼设施时又没有发票及收据等证明,使调查工作又暂停了下来。
记者来到瑶里派出所,想询问警方对死者的调查结果,但派出所负责人表示:由于事发时,并没有法医到场进行验尸,所以陈志辉的死因他们无法给出证明,由于陈志辉已下葬,要明确死因必须开棺检验。
此事件发生后至今,许多原因还不够明朗,死者家属已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,但在农村存在的非法打鱼的现象依然存在,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淡薄令人担忧,如何防范农村安全隐患成了一个沉重和有待思考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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