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我国在教育上是不断加大投入2006年开始,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,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;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。近日,国务院又做出决定2008年起,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也将予以免除。

记者了解到: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,目前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正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落实资金。2007年,中央财政已安排“两免一补”资金181亿元,免除了全国近1.5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。目前,国家正在落实各项助学政策,向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及中职生生活费,新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免除将有利于促进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进城就学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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